2011年3月30日 星期三

簽證有效 不刁難孕婦入境

轉載自世界日報

華裔婦女流行來美產子,近日洛杉磯地區月子中心違規營業消息越鬧越大,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(CBP)局長柏爾辛(Alan Bersin)29日被問此問題時明確表示,只要持有有效簽證,海關會讓孕婦入境美國。
柏爾辛說,海關多年來都看到許多孕婦入境美國計畫生個美國公民,他們承認(recognize),但是不鼓勵這樣做。海關已諮詢其他相關部門並持續觀察,但目前對這個情況並沒有更多措施,只是希望看到這些孕婦在美國受到良好的健康醫療照顧。他說,根據移民法,持有效簽證就可以入境並在美國居留,懷孕並不犯法。
懷孕八個月時由台灣前來洛杉磯生子的李太太說,因為自己很瘦,穿著大衣孕婦身形並不明顯,入境時並沒有受到任何盤問。拿學生簽證在美生子的楊太太說,過去在美國在台協會申請學生簽證時,曾看過其他人因為曾在美國生子受到盤問。當時美方官員詢問該女子為何在美產子,她回答是來出差,但不被接受。由於年幼的孩子長期寄養在美國親戚家,官員也認為不合理,連申請觀光簽證都被拒絕。
柏爾辛表示,孕婦入境美國是否符合簽證項目屬於移民局業務,除非有違法行為,海關並不會特別刁難孕婦入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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